增建電梯工程期最快約 6 個月,包含(3 個月前後申請建照 使照、及 3 個月施工期)。
不一定,需由專業建設開發公司評估與實際會勘測量才能確認。
增建電梯是外掛於主建物的獨立結構,且結構會經由建築師設計與審核,故不會影響原舊建物。
核發補助款為《台北市都市更新處》,撥款對象為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而非個人,而管理委員會及管理負責人為全棟所有權人所推選組成,若非100%同意,後續自費部分之財務負擔及管理維護易造成爭議。
起造人為區分所有權個人可為社區後續申請雜項執照、開工報備、申請使用執照時審議作業迅速便捷。
由於個案狀況、電梯廠牌、相關材料及施工方式等均有所不同、需請專業廠商至建案實際會勘評估。
增設電梯竣工使用後,所產生的供電及定期保養費用,透過社區管理 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統籌運作,公平、透明、效率就顯得非常重要,組織成立後即可依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訂定維護保養基金。